美国再度收紧小额豁免政策,跨境卖家该如何应对?
2016年2月,时任美国总统的奥巴马签署了《贸易便利化和贸易执法法案》,将美国进口商品免征关税的“最低限度条款”限额由200美元大幅提升至800美元。这意味着,每人每天可进口价值不超过800美元的商品,无需缴纳关税及税费。该政策涵盖以下方面:
1.清关舱单:承运人或报关代理需向海关边境保护局(CBP)提交小额豁免包裹的清单(电子格式),以便CBP在空运、海运或铁路运输中放行货物。
2.Type 86 清关:针对低货值小包裹,简化非正式入境程序,适用于空运、海运及铁路运输货物。
3.Section 321数据试点:允许部分进口商或平台提交小额豁免、非PGA(合作政府机构)申报,加速电商通关。
因此,在美国,价值800美元以下的货物通常无需缴纳进口关税,且小包裹进口查验率极低(约0.3%),商品得以顺利通关。
9月,美国政府宣布将收紧“未满800美元小额包裹免税免查”的规定,并针对小额豁免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引入监管机制,以遏制相关政策被滥用。对我国外贸及跨境电商造成影响的内容有:
将所有包含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201、301条及《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征收关税的产品的货物排除在最低限度豁免之外。
其中,301条款关税涵盖约40%的美国进口产品,包括70%的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这些商品将不再享受最低限度豁免。
要求托运人提供更多数据,提高透明度与问责制。这包括:
提供最低限度货物的具体额外数据
10位数的关税分类编号
申请最低限度豁免的人员信息
明确谁有资格获得行政豁免
要求申报人说明代表谁申请豁免
消费品进口商在入境时需以电子方式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提交符合证书(CoC),包括:微量货物,进口敏感产品如纺织品和服装产品。
重点打击非法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加强小包裹货物打击、联合贸易行动、海关审计及外国核查,扩大UFLPA实体名单。
(出处: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4/09/13/fact-sheet-biden-harris-administration-announces-new-actions-to-protect-american-consumers-workers-and-businesses-by-cracking-down-on-de-minimis-shipments-with-unsafe-unfairly-traded-products/)
今年以来,美国“小额豁免”进口政策不断收紧,这一次的变革相信会对任何依赖小额豁免政策来处理低价值进口货物的企业和卖家造成影响,企业未来可能需要提供更多信息,如货物运输对象、供应链参与者以及货物本身的详细描述,卖家则可能面临着运营成本的增加和运营模式的改变。